第二百七十一章 买下商铺-《七十年代小富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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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这没有合同。”老人皱起眉头。

    “我有!”

    陈曦飞快的把背上的包取了下来,在里头翻了翻,居然真的翻出了一大本合同书。

    “定金合同,购房合同,我这都有!咱们今天先填这个吧,500定金对不对?”

    老人愣了一下,默默接过她递过来的合同书,坐在一旁的摇椅上面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陈毅看得目瞪口呆,凑过去小声问她:“你啥时候弄的这个啊?”

    “昨晚上呀。”陈曦笑眯眯。

    “昨晚上?”陈毅有点反应不过来,昨天她们玩了一天,什么时候有空写合同。

    “我在老家就写好了,昨天晚上才去打印的。”陈曦悄咪咪的跟他解释。

    这妮子!陈毅哭笑不得,又是欣慰,大妮儿这未雨绸缪的技术可真是高。

    等了半晌,老人才看完合同,他进屋拿了只笔,回来就把自己的名字签在末尾。

    “这金额我也填了,500块。你放心吧,那间商铺是我主家留给我的,我不擅长经营,就一直空着。要是为了留点养老钱,我也不会卖给你。”老人絮絮叨叨的说了一通,然后给自己倒了杯茶。

    一万五,在这时代,足够一个平常百姓养老了。

    就说外婆李老太,对以前的她来说,若是有一百块钱摆在面前,她都觉得后半辈子有了极大的保障。

    别看陈曦赚钱赚的快,那是她有先见之明,刚好跟上了大潮流,在这个时代,万元户还是极其稀罕的,要是知道谁有一万元,即便是在京城,也能让周围的人羡慕的眼圈发红。

    能随随便便拿出一万块来买商铺的人,更不是简单人。

    路口的铺子人烟稀少,不好出租,又几次三番经营出状况,更让人觉得风水不好,没人愿意拿来做生意,所以就一直荒废着。

    现在好不容易看见一个“冤大头”愿意来买,老人自然愿意完成这个合作。

    一万五,足够他吃饭穿衣,喝茶治病,为什么不卖?

    陈曦笑呵呵,看了一眼合同上面的大名:范永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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