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3章 秦国的战场奖励制度-《白圭的商业帝国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没有办法!你的亲人站错队列了。

    你要是帮忙了亲人而杀害了队友,你的亲人也一样,那么!你们就是双方的敌人,绝对是死无全尸。

    秦孝公听了,点了点头。对于商鞅要颁布的律法,他不敢苟同。可是!时间不等人,你必须作出决断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样!那就颁布奖励制度吧?”商鞅催促道。

    “嗯!”秦孝公答应一声,拿起笔,在商鞅递过来的竹简上,签了字。

    商鞅一刻也没有停留,拿着竹简就去了军队,把战争奖励制度颁布了。

    以前!是练兵的奖励制度,是大方向的奖励制度。现在!是《战场奖励制度》。说白一些,就是“实施细则”。

    战场奖励制度规定:集体战功加分队战功加个人战功。

    集体战功,是指你们这支军队如果打胜仗了,给予什么奖励。

    分队战功,是指你们这支分队在战场上取到了什么作用?然后!给予你们相应的战功奖励。

    个人战功,是指你在战场上杀了多少人,起到了多大地作用?然后!给予你相应的个人功劳。

    再下面!就是谁来记功?

    为了防止个人英雄主义,或者是抢别人的功劳或者是冒领别人的功劳。商鞅的办法是:先记集体功劳,再记个人功劳。无论你杀死多少人,都是你们集体的功劳,平分奖励。当可以证明是你个人的功劳时,才记你个人的功劳。

    也就是就!只要你在战场上杀人或者是立功了,你都能得到奖励。你的功劳要是有幸被人看见了,你得到的奖励就多。前提是!不能为了功劳而不顾集体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